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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女子被丈夫砍断头 三个孩子暂由死者家人抚养

来源:网络转载 2013-06-30 09:12 编辑: 网络 查看:

  原标题:三亚女子被丈夫砍断头 三个孩子暂由死者家人抚养

  28日,三亚市解放路汽车总站旁旺毫超市附近的一条巷子内,女子苏某被丈夫砍断脖子当场身亡,警方半小时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董某。那么董某及死者苏某的三名孩子谁来抚养呢?6月29日,记者再次来到董某和苏某的家中。据了解,三名孩子暂由苏某家人抚养。据董某的大哥称,董某与苏某经常吵架,但是没有发生过打架的情况。而对于三个孩子,他表示将与其他3个兄弟一起抚养。

  嫌疑人与受害者未领结婚证

  29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三亚市天涯镇文门村委会东风一小组死者苏某的家中,苏某的家人正为她操办着丧事。

  据苏某的家属介绍,苏某一共5兄妹,她排行老三。其家中基本靠务农为生,而苏某在回到家中后,便经常外出打工。

  “当时苏某与董某结婚的时候并未办理结婚证,而是按照当时的习俗办理了酒席。”家属告诉记者,苏某的大儿子现在14岁,最小的女儿仅7岁。苏某带孩子回家之后,董某曾经多次来到娘家,要求苏某带着孩子和他回家,苏某不同意后,董某便恐吓苏某家人,并要求拿钱给他。该家属称,“由于苏某担心被董某带走,每次见董某来了之后,便将自己关在屋里。后来,苏某想动过离婚解决此事,但是由于两人没有办理结婚证,当地司法所调解不了,此事就这么一拖再拖,再也没有处理。”

  苏某的小妹苏某琼告诉记者,姐姐的大儿子和二女儿在孩子的大姨家生活,而小女儿则由她暂养,平时孩子的舅舅见苏某不经常回家,便会给孩子一些零花钱。而对于孩子以后的去向,由于他们自己家中的孩子也比较多,所以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大儿子:恨爸爸想妈妈

  在苏某的家中,记者见到了他们的三个孩子。苏某琼告诉记者,三个孩子虽然年级小,但是在知道母亲去世后,一直心情不好,也不吃饭。

  苏某琼称,“三个孩子以前都很活泼,好动。可是自从苏某董某两人闹矛盾后,孩子们渐渐地变的不爱说话了。”

  “我和两个妹妹平时非常害怕爸爸,虽然他没有打过我们,但是总是无缘无故的骂我们。我恨爸爸,想妈妈……”苏某的大儿子小明(化名)告诉记者。

  嫌疑人董某兄弟愿意抚养三个孩子

  随后,记者再次来到布土娘村嫌疑人董某的大哥家中。董某明告诉记者,今天他们几兄弟上午去“弟妹”家帮忙了,希望与他们那边谈一谈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

  “弟弟和苏某通过自由恋爱结婚成家的,嫁到这边后,苏某一直都很勤劳肯干,在家里和他们几兄弟家里的关系也很好。”董某明称,对于董某与她为何会经常吵架,他也不知道,但是从来没有见过董某会动手打人。

  “我无法相信弟弟会去杀人……”董某明称,其在接到电话通知称弟弟在三亚街头杀人,而且杀的还是弟妹,他真不敢相信弟弟会做这样的事情。

  “她们家人对我弟弟有怨气我也都理解,但是我们还是希望两家能够继续正常交往下去,希望她们家人能够理解,把孩子交给我们抚养。”董某明还告诉记者,他们愿意将三个孩子接过来抚养,但是苏某家人不同意。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到底如何呢?海南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父母,但是孩子的母亲死亡,父亲也丧失了监护能力。便由第二监护人爷爷、奶奶、姥姥、老爷收养。如果爷爷、老爷双方没有抚养能力,然后才是第三顺序监护人叔叔、伯父、舅舅履行监护义务。如果嫌疑人与受害人双方家庭产生争夺抚养权问题,则建议双方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确定抚养人,避免双方因此引发矛盾。 (南海网记者马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