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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路径首明确 小城市放开落户

来源:网络转载 2013-06-30 11:23 编辑: 网络 查看:

  我国将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条件,过去3年2505万农业人口落户城镇

  华西都市报:对很多特大城市、大中城市而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到底难在哪里?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引发了许多讨论。目前,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表示,在特大城市,当地农业人口转向非农业人口兴趣已经不十分强烈。

  在

  前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中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专家说,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城镇化路径。

  3年2505万人落户城镇

  报告提出,各地正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印发实施。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保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配套措施,18个省(区、市)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14个省(区、市)探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初步为农业人口落户城镇开辟了通道。据公安部统计,2010-2012年,全国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数量为2505万人,平均每年达到835万人。

  特大城市落户须合理设定

  未来城镇化如何发展?徐绍史介绍,很重要的一条是,要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异地就业城镇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同时,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覆盖城镇常住人口。

  徐绍史提出,要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合理满足城镇化用地需求。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公共财政体系和投融资机制,为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权威解读

  农业人口实际落户或超2500万

  近几年城镇化速度比较快,一些县、地级市等农村转城镇户口已很宽松,只要有固定工作、住房,基本可实现。因此,实际的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数量,有可能比2500万还多。

  第一次明确提出城镇化路径

  报告提出,要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主任陈耀表示,近年我国城镇化进程是按照此路径进行的,但这还是第一次明确提出。

  现在我国城市化率跟国际比还较低,初步测算,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30年大约有70%的人住在城里。目前很难有明确的时间表。

  特大城市可在远郊先改户籍

  对很多特大、大中城市而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到底难在哪里?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特大城市,当地农业人口转向非农业人口兴趣已经不十分强烈。

  李铁称,大城市的户籍管理体制改革,首先可以考虑针对已在大城市长期定居、稳定就业、举家迁徙的外来人口。他们总量中占比并不高,解决他们的落户不会带来太多财政上的负担。在操作环节上,一些特大城市可以在周边的建制镇和远郊区县,率先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比如可以考虑把在主城区的长期举家迁徙的外来人口落户到远郊区县和小城镇。 据《人民日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