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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采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8-26 04:18 编辑: 网络 查看:

  为进一步落实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工作,全面提升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监督管理水平,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进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国家食药总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发布后,省局立即以文件、网站、宣传资料等形式将相关信息告知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并对有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制定了备案完成时限表和工作路线图,明确了化妆品生产企业产品备案程序和工作流程。要求自6月30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一律施行网上备案,经省局确认后的产品信息在国家食药总局网站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对6月30日前已备案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持有者务必于2014年12月30日前向省局申请网上补充备案,逾期不报备的,严禁生产和销售。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方便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备案工作,省局加强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系统的调试与管理,制定了备案工作操作规范,设立了“一级”备案信息确认程序,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提高了备案工作效率。企业只要把产品配方、包装及标签等备案信息录入上传后即可将产品投放市场;省局收到信息5日内必须确认相关备案信息内容,合格后上传国家总局统一平台。化妆品备案工作形成了责任明晰、运转流畅、方便快捷、确保信息完整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备案工作培训。为帮助企业尽快掌握化妆品备案工作,省局组织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哈尔滨集中培训。针对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的重要性、文件政策解读、备案工作运转流程、备案需要申报的资料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企业端备案注册信息、申报内容项目等进行了现场演示;同时对美白类化妆品的界定和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评估方法做了介绍,使企业受益非浅,了解掌握了化妆品备案程序、方法和相关要求,从而有效保证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工作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全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新产品全部实行网上备案,预计今年12月底前我省生产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相关产品信息将全部上传到国家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