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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察机关统一规范刑事诉讼翻译工作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9-09 07:22 编辑: 网络 查看:

  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在起诉一起涉及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前几天,公诉人将需要聘请翻译的语种、人数等向该院案管中心进行申报。案管中心很快根据全市统一的刑事诉讼翻译人员名录,选择、联系了翻译人员。自从有了这个翻译名录,我们办理涉外案件时再也不用四处找翻译了。既减少了办案人员工作量,也确保了翻译人员的中立性。该院公诉处长李剑军告诉记者。

  记者从上海市检察院了解到,前不久,上海市检察官协会与该市外事翻译工作者协会、聋人协会签订了《上海市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翻译平台联系人制度》,建立了全市检察机关统一的刑事诉讼翻译人员名录,30名外语翻译和6名手语翻译进入了这个名录,从而实现了英、法、德、日、韩、俄、泰、越南 、阿拉伯、西班牙 、波兰、匈牙利等外国语言和手语的全覆盖。

  在建立刑事诉讼翻译平台的同时,该市检察机关还统一翻译人员选聘程序和工作规范,对翻译人员的业务水平、政治素养进行把关。根据规定,各级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时需要聘请翻译的,原则上由翻译机构推荐,从翻译人员名录中选聘。同时,加强对翻译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每年对翻译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名录进行调整和补充。

  为加强刑事诉讼翻译活动规范化,上海市检察院制定了《上海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关于委托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文件,对翻译人员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翻译人员委托、更换程序,翻译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都作出明确规定。今后,该院还将进一步完善配套司法文书,统一译本格式,将常用的7种权利义务告知书翻译成英、法、俄、阿拉伯、西班牙语等5种联合国官方语言以及日、韩、越、德语等4种外语,制作成9类翻译文本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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