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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以“維權”名義組織策劃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2)

来源:网络转载 2015-09-16 07:06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藉助“熱點”炒作煽動網上網下興風作浪

警方查明﹐在多起敏感案事件中“衝鋒在前”的“超級低俗屠夫”吳淦﹐是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專門聘任的行政助理。他雖然不是律師﹐但在所裡“地位”特殊﹐月薪過萬還有專門的“活動經費”﹐深受周世鋒的倚重﹐直接參與該所的重要決策。

“吳淦曾經發起聲援山東曲阜薛某某案件﹑黑龍江建三江事件和鄭州十人被拘事件。吳淦毫無法律背景﹐周世鋒就是為了利用吳淦的名氣提高鋒銳所的名氣和影響力﹐同時也獲得更多的案源和財源。”翟岩民認為﹐周世鋒看中的﹐正是吳淦什麼事情都敢干﹐並且點子多﹐行為足夠吸引眼球。

據介紹﹐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熱點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讓不明真相的群眾和網民跟進﹐煽動對政府的不滿情緒﹐是鋒銳所一貫推崇的做法。

“周世鋒在代理案件時﹐除了看代理費的高低之外﹐主要看有沒有炒作點。”犯罪嫌疑人﹑鋒銳所律師黃力群供述﹐“周世鋒自稱律師界的宋江﹐專門招收一些不遵守法律準則的‘死磕’律師﹐用違法的手段炒作代理的案件。他主動把這些人拉攏起來﹐給他們資助﹐讓他們覺得有強大的後盾。”

辦案民警介紹﹐遇有敏感案事件﹐這些“死磕”律師在庭內﹑網上公開對抗法庭﹐並幕後指使挑頭滋事骨幹組織訪民在庭外﹑網下聲援滋事﹐內外呼應﹐相互借力﹐成為炒作敏感案事件的直接推動力。

犯罪嫌疑人王宇就是鋒銳所眾多所謂“死磕”律師之一。據瞭解﹐王宇不僅被質疑律師執業履歷造假和“吃空餉”﹐還曾于2008年12月在天津與鐵路工作人員發生糾紛﹐將18歲的張某某打傷致其耳聾﹐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出獄後﹐她熱衷於插手炒作敏感案事件。例如﹐在代理蘇州范木根案件中﹐她在網上發帖故意歪曲案情﹐使得很多人盲從跟進。開庭時﹐法院前就聚集了數百人“聲援”﹑圍觀﹔庭審中﹐王宇大鬧法庭﹐直至被當場帶離﹐然後在庭外跟“訪民”互動﹐一起打橫幅﹑喊口號﹐引來更多人圍觀﹑製造影響。

“鋒銳律師事務所的許多律師和工作人員的風格就像吳淦。劉四新是刑滿釋放人員﹐沒有律師證﹐對我國現行體制非常痛恨﹔王宇多次大鬧法庭和看守所﹔王全璋連整句話都說不清楚﹐表達能力很差﹐但什麼案子都敢接。”翟岩民供述。

對於鋒銳所律師代理炒作案件的做法﹐多名犯罪嫌疑人將其描述為“新﹑奇﹑特”﹕

求求新﹐就是要有新思路﹐讓律師不要像以往那樣按照法律程序走。“在公安機關聽警察的﹐在法庭聽法官的﹐他們說什麼是什麼﹑不敢反抗﹐那樣是不行的。要強勢一些﹐不要聽他們的﹐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處理。”周世鋒曾這樣告訴翟岩民。

求求奇﹐就是能請到一些像吳淦這樣的“奇人”。發揮這種人“敢沖敢打”的“特長”﹐做出一些常人做不出的事。比如﹐吳淦曾經把一女幹部頭像貼在裸體模特模型上﹐在網上直播“每日一睡”﹔也曾在法院門口給某高院領導“設靈堂”。

求求特﹐就是用一些特別的方式﹐例如﹐在網上網下聲援炒作圍觀他們代理的案件﹔舉報﹑投訴主審法官﹑辦案民警和當地官員﹐號召網民對他們人肉搜索﹐給他們施壓﹔組織案件當事人﹑親友以及不相干的人圍攻政法機關﹐以此向政法機關施壓﹐達到在正常法律制度內無法達到的代理效果。

“鋒銳律師事務所代理﹑炒作過多起敏感案件。”黃力群說。周世鋒經常教唆律師在代理案件中故意挑事﹐這些律師回北京時﹐周世鋒還會安排人員拿著鮮花去接站﹐並公然表揚這些律師干得好。

各懷鬼胎揚名獲利製造混亂另有所圖

那麼﹐這些“維權”律師﹑推手和“訪民”在一次次“維權”炒作中能獲取什麼好處﹖他們這樣做是否還有更深層的目的﹖

黃力群﹑翟岩民﹑吳淦﹑劉星等人供述﹐他們的目的就是揚名獲利﹑製造社會混亂。這種炒作模式之下﹐每一個環節的參與者都有利可圖求求

對於律師而言﹐本身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他們介入後使得事件﹑案件的關注度更高﹐造成的社會影響更大﹐律師也會因此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如果能代理還能掙代理費。

對於律所裡的非律師人員﹐例如吳淦﹐“在炒作敏感事件中﹐既提高了名氣﹐擴大了影響力﹐而且在每次募捐中借機斂財﹐落下了不少錢。”又如﹐負責向境外網站發“聲援”新聞的人員﹐“他們發完東西署自己的名字﹐那些網站的人會找到他們﹐給他們錢。”

對於“訪民”而言﹐儘管與這些敏感事件沒有關係﹐但他們參與其中﹐首先能夠借機讓自身訴求得到律師的援助﹔其次﹐能夠引起自己家鄉政府的關注﹐對於解決自身訴求有利﹔同時﹐還能得到一些經濟方面的利益﹐除了差旅費實報實銷之外﹐還能得到數百元的補助﹐如果被拘留還有“拘留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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