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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四川峨眉山风景名胜区、青城山·都江堰

来源:网络转载 2016-07-26 18:44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所属层级类别: 国务院部委规章库
所属类别:资源能源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生效日期: 2006-12-05
发布文号: 环函〔2006〕480号
是否有效: 有效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推荐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申报“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报告》(川环(2002)334号)和《关于推荐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申报“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报告》(川环(2003)13号)收悉。
  根据《关于开展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活动的通知》(环发(1999)105号)及《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条件(修订)》(环办(2002)12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四川省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峨眉山风景名胜区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认为上述区域符合iso14000国家示范区条件,现批准为iso14000国家示范区。请你局继续认真抓好示范区建设,严格执行iso14000管理标准,推动风景名胜区环境管理工作不断深入。二○○六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