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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注销1012名“瘾君子”驾照

来源:网络转载 2016-12-13 20:22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央广网广安12月13日消息(记者韩民权广安台记者苏坤明通讯员冯文杰)今天上午,记者从四川广安市邻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网站上获悉,广安市交警支队近日公布了1012名吸毒人员被强制注销驾驶证名单,这也是近年来交警部门首次依规向社会发布。

据了解,目前公布的1012名被注销驾驶证的吸毒人员名单只是广安市的第一批,剩余名单随后会陆续对外公布。被公布的信息包括吸毒人姓名、驾驶证档案编号、准驾车型和注销时间。

据介绍,此次注销驾照人员为近3年来有吸食毒品历史并达到强制戒毒标准的人员。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车辆管理所应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被注销驾照的人员若再次申领驾照,其吸毒记录需为戒断且3年内未复吸,也就是说,自驾照被注销之日起,“毒驾”人员至少3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照。自2013年公安部相关规定出台以来,“毒驾”人员注销驾照已是常态化开展,一旦吸毒人员被查实,交警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注销驾照,今年初已注销100余名“毒驾”人员驾照,接下来还将公布一批。

能发现并吊销1000多名吸毒人员驾照,根本原因在于广安交警部门与公安机关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省吸毒人员信息库联网,形成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审验到路面查处相结合的管控机制。一旦在网上查询到吸毒人员信息,将立即吊销其驾照。

同时,广安市县(区)两级交警部门从源头进行管控,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对各类毒品犯罪行为出重拳。今年,该市针对“毒驾”先后开展了20多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了打击“毒驾”违法犯罪行为战果,持续保持了严管严查严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在查处“毒驾”行动中,广安市组织民警在饭店、KTV、酒吧等易发生“毒驾”的场所开展针对性宣传,在醒目的地方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提示宣传画。同时,邀请媒体随警参与整治行动,曝光“毒驾”违法行为,广泛宣传“毒驾”危害,教育驾驶员自觉抵制“毒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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