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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丹的风土人情是怎样的?

来源:网络转载 2017-08-29 12:39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婚姻习惯
  不丹,这个“国民幸福总值”很高的国家竟然长期没有婚姻方面的法律制度,一直到1980年才制定了一夫一妻的婚姻法律。然而这个新的婚姻制度实行得却并不严厉,只要双方同意,仍然可以容许一夫多妻,甚至一妻多夫。不丹的大部分老百姓至今还是不了解什么叫做结婚,除非是接受过现代教育的知识分子。
  在不丹,只要男女住在一起,就算是结婚了,完全不需要仪式。而其中一方离家出走不归,造成了离婚的事实就是离婚了,双方根本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在不丹,只有贵族或富人才会举行宗教味儿浓厚的结婚庆典仪式,大宴宾客。不丹的普通百姓根本消费不起一场耗资巨大的婚礼。在不丹民间,反倒是葬礼来得很隆重,在这充满佛教气氛的国家,如果让百姓选择消费效益,几乎百分之百的人会选择邀请各个德高望重的出家僧众来为亡者诵经超度。
  对人口不多的不丹来说,养育下一代为非常重要的社会责任,培育孩子也是整个家族的责任,不仅仅只是父母的义务。只要任何一个孩子需要进一步的学习培养,整个家族都会帮忙支援,送孩子到城里就学时在城里亲戚家里长期寄养,绝对不会被亲戚拒之门外,甚至一定会当成自己孩子照顾的。
  有趣的是,在这个婚姻制度混沌模糊的国家,家庭观念却非常严谨,一旦决定住在一起,其实很少有人离异。有一句笑话:“只有贵族才有闲情逸致经常换伴侣!”老一辈的人常取笑那些接受西方文明的人:“读了那么多书,制定那么多规矩,结果要费更多的力气去破坏自己定的规矩,‘婚姻’就是一个最大的笑话,有婚姻制度的地方,离婚的频率其实最高。”在不丹,你很少能看到离异的眼泪,既然住在一块儿,就有责任互相照顾一辈子,这就是不丹的婚姻观念和现状。
  1953年,吉格梅·多尔吉·旺楚克国王宣布废除了一妻多夫制(一家几兄弟共娶一个妻子。往往是老大娶,其余几兄弟就不再另娶),并对一夫多妻做了限制。规定一个男人最多只能有三个妻子,并且,在娶新妻子之前必须征得第一个妻子的同意,否则,就不能再娶。婚后,女方可到男方家生活,改变过去那种男到女家入赘生活的习惯。
  1980年,不丹皇家政府制定了《婚姻法》,宣实行一夫一妻制,废除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制,并禁止童婚。由于历史的原因,不丹尚未杜绝这一现象,不少富人仍娶两个以上的妻子,一妻多夫现象在不丹北部地区也还存在。政府规定的合法结婚年龄是男子21岁,女子16岁。不丹男女双方的婚姻通常由父母安排。不过,现在的青年人喜欢自己决定。南部尼泊尔族人结婚时,女方要陪送嫁妆。不丹男女在结婚之前要到法院登记,并交纳一定的登记手续费,否则,婚后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政府鼓励人民世俗结婚,不丹实行族内婚姻,鼓励不丹人与不丹人结婚,并对其实施奖励。结婚者可向不丹银行申请贷款1000~2500努。结婚时一般都要请喇嘛念祝福经,但这一仪式多在两人事实上同居以后举行。
  不丹妇女过去生孩子时一般由家里或邻居年纪大而又有经验的妇女助产。现在多由助产士助产。妻子生孩子时不忌讳丈夫在场,往往是丈夫侍候妻子生产。当阵痛开始时,产妇常常要吃油炒鸡蛋。生孩子一般休息21天,但这要根据地方和家庭经济情况决定。不丹人十分重视产后护理。产后两三天,产妇就要下床活动,喝牛肉汤和融化的酥油。家里人尽量让产妇多休息些时间,使其得到完全恢复。
  富裕人家还要顾请几个仆人专门照顾。第一个孩子降生后的第三天,要邀请一些亲朋举行一个小庆祝会,孩子满月时要带到寺庙里接受喇嘛的祈祷,并在喇嘛占星后给孩子命名。不丹人遵奉宗法制,几代人不分家一起生活,家务和种地通常由妇女承担,男子主要从事重体力劳动或从政、经商、当兵、修桥筑路以及盖房子等类似的工作。在不丹东部和西部,唯长子有继承权,弟弟依附其长兄生活,或进入寺院当喇嘛,或到宗里支差,或被招为赘婿。如长子当选喇嘛,财产由次子继承,若次子亦被选为喇嘛,财产就由长女继承。长子死后无嗣者,财产归弟所有。在不丹中部,则长女对财产有继承权。
  《婚姻法》规定允许离婚。夫妻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离婚。结婚时在法院登记过的,提出离婚一方要适当付给另一方离婚补偿费。离婚者不会被世人嘲笑。离婚或再婚不会损害双方任何一方的社会地位。如果一个已婚女子同另一男人私奔,那么,那个男人就要向其丈夫赔偿婚后时间里妻子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南部尼泊尔族人也允许离婚,但不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