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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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婆媳,大姑間的問題,還有每次爭吵先生都與我冷戰不處理不溝通的關係,我隱忍多年還因此看心理醫生,最後導致去年跟先生大爭吵,我想離婚但先生不要,大爭吵後冷戰期間有跟別的男子聊電話,對談中有曖昧的內容,但並無該男子有發生任何身體上的關係,先生無意間聽到後並多次在房中安裝手機竊聽軟體竊聽我每一通的對話內容造成我身心疾病病情加重,目前已與先生在分居狀態,我想協議離婚,但先生現在姿態擺高不願離婚,請問針對竊聽的部分可以做為訴請離婚的證據嗎?
您好,
私人間以竊聽方式取得之錄音可作為證據使用,故本件中先生得決定是否使用系爭錄音記錄向法院訴請離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 竊聽部分涉及刑事妨害秘密罪,這部分可提出刑事告訴。
2. 刑事妨害秘密的行為,可作為佐證婚姻破綻的證據,當然能在舊婚姻中的具體紛爭細節,配合證人證詞,會較為穩當。
3. 如有未成年子女監護、夫妻財產問題,也應一併處理。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竊聽部分可以作為您提起離婚之理由,且分居也可,建議可就監護權等一併請求,並尋求律師協助。
先生涉犯妨害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有六個月告訴期間之時效,因此建議先就這部分提起刑事告訴,如先生想要和解,可以作為爭取離婚之談判籌碼。歡迎進一步諮詢
--追求真理比佔有真理更加難能可貴。( It is more valuable to seek truth than to own it.)——阿爾伯特· 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蒐集對方竊錄您之證據,委任提出刑事告訴,並提出民事裁判離婚訴訟,可考慮多蒐集對方之錄音證據、line證據等,以利訴訟時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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