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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30年教育挽救数万人 亲情感化失足少年

来源:网络转载 2017-12-31 05:04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图集

  “亲情室”里的亲情会见

  1987年,北京市法院成立了东城、宣武(西城)、海淀、石景山、房山等第一批少年法庭。从这一年开始,北京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已经走过了30个春秋。三十年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民事案件23900余件,教育挽救了数万名失足未成年人。

  海淀法院

  教育家长“如何为人父母”

  “家长是最伟大的职业,也是最委屈的职业,老师说得太对了!怪不得我家那小子以前总不听我的,看来是我的教育方法不对,以后每次上课我都得来听听。”这是一次在海淀法院开展的“亲职教育课堂”上,30余位家长的真实感受。

  当天,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乔华老师以“和孩子共同成长”为题,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现场互动等方式传达了“关系大于教育”的理念,帮助家长摒弃以往只关注孩子问题和缺点,以批评打骂为主的教育方式,尝试发现孩子的优点,用肯定的教育方式改善亲子关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曾对100名在押未成年犯出具调查问卷,其结果显示,未成年犯的家庭成长环境较差,57.9%的少年来自于单亲、继亲或婚姻动荡家庭,其中半数以上少年曾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在家庭教育方式上,48%的家庭以溺爱、放任为主,另有23%的家庭以打骂体罚为主。海淀法院发现,未成年人犯罪与其家庭监护缺失、父母教育方式不当密切相关,“问题少年”大多是“问题父母”的产物,教育“问题父母”是挽救“问题少年”的重要举措。

  因此,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在全国率先开设“亲职教育课堂”,开创对失足少年父母提供家庭监护责任及教育方法的指导。2013年6月7日,海淀法院“亲职教育课堂”首次开讲,至今已有尚秀云、李玫瑾、陆士桢、孙云晓等多位专家从未成年人成长规律、青春期心理、儿童教育学、法学等方面对家长进行了家庭教育方法的科学指导,听课人员也从失足少年家长逐步扩大到被治安处罚、不起诉少年的监护人及部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当事人。

  朝阳法院

  “亲情教育”感化失足少年

  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专门设有一个“亲情室”。当记者走入亲情室时,能够感受到“家与爱”的气息扑面而来。印有少年法庭图标的钟表、法官亲笔书写绘制的名言警句和漫画,温暖与和谐的氛围遍布其间。

  在朝阳法院看来,亲情在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失足少年而言亦是如此。这些年来,朝阳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一直在用亲情教育感化这些孩子们。据朝阳法院统计,自2007年亲情室设立以来,该院共对400余名失足少年开展亲情教育,其中无一人再犯罪。

  “父母不喜欢我,我是被抛弃的……”说这话时,小飞(化名)抹着眼泪。小飞姐妹四人,一心求子的父亲曾打算将小飞送人,在姥姥的跪求下才勉强把她留下。因此,小飞自小落下了心理阴影,觉得父母不喜欢她,也不需要她。带着这个心结,小飞很早就离开了家。因犯盗窃罪,小飞在朝阳法院受审。当打开亲情室的门,见到从外地风尘仆仆赶来的父亲,小飞泪如泉涌。许久未见面的父女在亲情室里长谈了近1个小时,长久以来小飞很少有机会与父亲这样面对面地沟通,父女俩正慢慢尝试互相理解。

  庭审中、宣判后,法官不失时机地对小飞开展“亲情教育”,帮助她重新树立信心,学会与家人良好的沟通,并对她进行普法教育,建立正确的金钱观与价值观,并辅导她进行初步的人生规划。

  刑期结束后,小飞父女带着锦旗再次来到朝阳法院,感谢法官对他们一家的帮助。小飞告诉法官,她已向父亲正式道歉,现在跟着父母在外地打工,已下定决心好好生活。

  “亲情教育”的助力不只来自于未成年被告人的亲人,还有公诉人、辩护人,甚至是被害人。在一起盗窃案件中,被告人小丽与被害人小萌原本是一对好朋友,虽然小丽一念之差偷拿了小萌的巨款,但小萌却从心里愿意谅解和帮助自己的朋友。

  开庭当天正值小丽的生日,法官专门安排小萌到庭,共同为小丽庆祝生日。当小萌将亲手制作的生日礼物送给小丽并表示二人永远是好朋友时,小丽瞬间泪崩,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市高级法院

  设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

  2008年起,北京高院在总结基层法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先后与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公益性非政府组织“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合作,设立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

  “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基金”有效地解决了救助资金短缺、救助机制衔接不畅等问题。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法院已累计对260余名特困未成年人给予了总计人民币170余万元的救助。他们当中,有来自汶川灾区的留守儿童,也有来自偏远地区的孤贫少年,还有部分残障未成年人。许多未成年人受助后重新开始积极人生,30余人考上大学或中专技校,40余人走上工作岗位。

  回顾

  少年法庭这30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形成了以“分析研判、宣教释法、监督回访”为内容的未成年犯减刑假释“三步法”工作机制;昌平法院在学校设立“驻校法官工作室”;石景山法院的“青春护航”帮教基地,坚持法院主导下一对一帮教,成效显著;门头沟法院2015年年初正式将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纳入未成年人审判庭的审理范围,提出离婚教育与心理疏导、联动调解与圆桌审判、社会观护与诉讼监护、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四组八项家事特色工作机制……

  北京法院少年法庭30年来在摸索中前行:从无到有,从单纯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到综合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刑事、民事等案件;从最初的设立于刑事审判庭内部的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发展到全市三级法院均建立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并率先在全国高级法院中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组织机构不断健全。

  30年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民事案件23900余件,教育挽救了数万名失足未成年人,对涉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30年来,北京法院少年法庭不断积极探索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观护、亲职教育、心理评估干预、法制副校长进校园等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了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司法保护体系,逐步培养、锻炼了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作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审判队伍,涌现出以尚秀云法官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

  本报记者 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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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姜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