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故山 > 生活 > 家居装修 > 成都市幼儿园和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网上家庭作业

成都市幼儿园和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网上家庭作业

来源:网络转载 2016-10-29 06:00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3月18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对我市教育系统内的学校(幼儿园)、事业单位等的网络使用做出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保护学生个人电子信息,保障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办法》从重点岗位、互联网站、学校应用、个人电子信息管理四个方面明确要求学校信息系统建设中应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和为确保安全在实际操作中不允许出现的行为。

  按照《办法》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年级、班级不得统一定制、推广、组织、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使用家校沟通类的收费服务,更不能对园幼儿和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布置网上家庭作业。从下个月12日起,全市教育系统就将执行该新《办法》,有效期为5年。

  落实责任

  网络系统必须到公安部门备案

  按照要求,《办法》适用于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举办、审批、管理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非学历教育机构、教育事业单位基于互联网面向终端使用者提供信息和交流服务的管理和应用。市属高校和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也可参照执行新的《办法》。

  《办法》规定,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合法合规、遵从标准”的原则,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承担所属信息系统与网络的安全管理责任。新建系统要先行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安全防护措施并到公安部门备案;已建系统要按国家等级保护标准定级或整改并到公安部门备案。

  门户干净

  学校网站不准打商业广告

  《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全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和管理,要求市及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和报告制度,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方案,建立多层次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同时,对负责学籍信息、教师人事信息、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等重点岗位的人员,应通过签订岗位责任书(涉密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切实落实工作职责。

  根据规定,门户网站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定,完成定级、备案等工作,对发布的信息要先审核后发布,各单位网站不得发布不利于国家稳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及易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不良信息;学校网站不得链接企业网站,不得发布商业广告,不得在网页中设置或植入商品、商业服务的二维码。

  家校沟通

  不得使用商业网络平台

  《办法》规定,各学校(幼儿园)、年级、班级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进行家校沟通(含布置家庭作业)时,原则上应以班级(或学校)固定的、大多数家长常用的免费网络通讯一次性告知家长,不得统一定制、推广、组织、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和家长使用家校沟通类的收费服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和家长使用商业网络平台或服务产品。

  为了加强对未成年儿童的等级保护,《办法》还强调,不得对园幼儿和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布置网上家庭作业,全面、严格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电子信息

  不得在网上显示学生排名

  学生个人电子信息在新的《办法》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保护。根据要求,各单位和从事学校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的组织及个人在教育管理活动中收集、使用学生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或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成年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同意。各单位对已掌握的个人电子信息要进行严格保密,不得以电子表格、文档等形式上报、发布学生的家庭具体住址,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学生个人电子信息。《办法》中还特别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的网络平台或应用软件不得显示班级学生排名。

  按照规定,重点岗位人员还需持证上岗。各学校应开展学生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识别不良网络信息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媒介素养,引导学生树立科学健康的用网习惯,在使用网络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