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故山 > 服饰 > 秀场 > 化妆品是否有问题 爱美的你一查便知

化妆品是否有问题 爱美的你一查便知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9-20 05:34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买的化妆品是否是正规厂家产品?产品成分是什么?是否添加了违禁物质?只要消费者动动手,一查便知道。6月30日起,除诸如美白、祛斑等类型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在产品上市前需要进行产品备案外,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也要讲产品信息在上市前备案,以备消费者和执法部门随时查询。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实行告知性备案

自6月30日起,除特殊用途化妆品外,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前,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开展对备案产品的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发现违法的,依法立案查处,并在产品备案信息相关栏目予以标注。未按要求履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产品信息报备义务的,依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七项相关规定处理。备案的产品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后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站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再发放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市民如果想了解所购买的化妆品的相关信息,可登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美白化妆品

按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

为控制美白化妆品的安全风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决定将其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

按照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国产或进口美白产品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生产企业应按照《美白化妆品管理要求》进行产品注册申请。已经受理的美白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原有规定继续审查核发备案凭证,并督促企业及时补充完成相关检验项目及资料后,按特殊用途化妆品类别重新申报。已经取得备案凭证的美白产品,未按通告要求重新申报并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的,自2015年6月30日起,一律不得生产或进口。

仅具有清洁、去角质等作用的产品,不得宣称美白增白功能。已经取得备案凭证的,应向原备案管理部门提出名称及标签变更申请,原产品包装可使用至2015年6月30日,相关产品可销售至其保质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