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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导游宰客老人猝死途中 旅行社承担40%责任

来源:网络转载 2015-09-07 16:55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事件】

  出门游竟成诀别

  2008年10月,福州吴依伯和老伴杨依姆报名参加了福建一家大型旅行社组团的“港澳夕阳红专列经典团”线路。但在香港的行程并不愉快。杨依姆说:“导游老是把我们带到珠宝店、名表店,没有一两个小时出不来,还拿出不买东西不让走的架势。”这让生性耿直的吴依伯非常恼火。

  在回程的列车上,领队召集游客对这次旅行提意见,吴依伯情绪激动,站起身来大声表达不满,之后,突然捂着胸口一头栽倒猝死。

  为此,吴依伯家人遂把旅行社告上法庭,要他们承担吴依伯死亡的全部损失。旅行社认为,吴依伯已经79岁高龄,有高血压病史,因情绪激动而致心肌梗塞致死,属自身健康原因造成。一审法院作出旅行社需承担40%费用、保险公司无需担责的判决后,旅行社不服上诉。

  历经近两年的诉讼“拉锯”,日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至于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旅行社可另行起诉。

  【现象】

  老年游意外事故频发

  记者了解到,老年游客在旅途中“意外”事件,并非个别案例,如2007年5月本报曾报道了,73岁的福州林依姆参加福建铁路国际旅行社组织的“夕阳红”老年团赴云南、贵州等地旅游,林依姆突发心肌梗塞猝死在返程的火车上。

  2005年11日,武夷山市星村镇朝阳村郑姓老人随团到北京旅游,在车上吃馒头被噎发病。由于导游延误了抢救时间,导致老人病情恶化,半身瘫痪。2007年,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责令旅行社赔偿老人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4.69万余元。

  对此,业内人士介绍,由于身体条件限制,老年游正常要“行要慢、吃要好、购要少”:行程应该比较轻松,常规线路5天的行程,老年游线路要安排6~7天,旅途中不能安排刺激的项目;出行前最好给老年游客做旅行前健康检查,并合理配备有资质的专业医生。但由于老年游多是低价游,旅行社很难做到上述几点,这也直接导致了老年游意外事故频发。

 

【责任编辑:熊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