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故山 > 旅游 > 途中趣谈 > 我晚上开车因为半路跟一轿车轻微刮擦我不知情然后开车走,受害者

我晚上开车因为半路跟一轿车轻微刮擦我不知情然后开车走,受害者

来源:网络转载 2017-06-18 17:51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我晚上开车因为半路跟一轿车轻微刮擦我不知情然后开车走,受害者报警说我造事逃逸我这算吗?

我晚上开车因为半路跟一轿车轻微刮擦我不知情然后开车走,受害者报警说我造事逃逸,我这算吗?

咨询编号:8249957|联系手机:180***|福建-厦门|2017-03-04 03:22|7 位律师回复

律师回答

在线咨询

王熙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017-03-04 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