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胎新政策2016全面放开最新消息:广东明确再婚夫妻二孩
广东再婚夫妻生育“二孩”问题终于尘埃落定。
9月29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是广东省一年内两次修订地方人口与计生条例,修改后的《条例》对再婚家庭和病残儿家庭的再生育,以及产假等问题做了具体规定。
新修《条例》明确了特殊情况下的再生育政策,其中备受关注的再婚家庭再生育规定包含四种情况: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全国各地陆续修改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未对再婚夫妻再生育作明确规定,迫使一些再婚孕妇面临引产的选择。澎湃新闻此前多次报道,广东省部分已怀上“二孩”的再婚夫妻,被迫计划将孩子引产。
今年8月2日,广东省卫计委回应:“对于目前已经怀孕的,我们建议用人单位暂不处理。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省条例后,我们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将严格依法行政,对符合新修《条例》规定再生育的,及时补办审批手续,按政策内生育对待;不符合规定再生育的,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二胎新政策2016全面放开最新消息:广东明确再婚夫妻二孩
2016-11-24 09:33
9月29日下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吴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他们的孩子预产期在国庆期间,他已经为孩子取好了名字。
新修《条例》还规定,对“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新修《条例》还对“失独”家庭等特殊情况的生育做了规定: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两个子女;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另外,新修《条例》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
图片:东方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