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年04月27日 1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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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的发展与展望
(一)法律法规的保障
为保证早期干预有效地进行,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或规定,并就特殊儿童早期干预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儿童的利益,明确各方责任,使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更强。只有在权责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保护之下,早期干预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
纵观发达国家的各项教育政策,每一项政策的出台背后都有强大的财政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育政策的顺利实施。对于特殊儿童早期干预而言,财政支持的意义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国家应尽可能对早期干预领域投入所需的资金,用以培养专业师资力量和专门人才、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等。
(三)师资的培养和技能的培训
早期干预专业师资人才的缺失也是造成当前国内早期干预领域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特殊儿童早期干预方面的师资和专门人才的培养应作为重点建设工程。只有培养出合格、专业的早期干预教师,使其具有专业视角,掌握专业技能,并对这项事业怀有极大热情,才能保证我国的早期干预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四)家庭、学校、社区、医院等各方的配合
特殊儿童早期干预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事业,需要家庭、学校、社区、医院和科研机构之间的通力合作。单单一方的力量不足以成功地对特殊儿童进行鉴别乃至干预和训练,因此,社会各个方面力量应该积极配合。早期干预是一个跨学科、跨专业的领域,需要各方人士加强合作,贡献各自研究的专长,以便更有效率地开展工作。
(五)家长的亲职研究应是今后研究的重点
家长参与特殊儿童早期干预工作,是当前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同时也利于早期干预的正常开展,对特殊儿童身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早期干预需要家长的大量介入和配合。家长的文化素养、心理状态、养育技能等,都与早期干预的疗效密切相关。但国内已有文献对此方面研究很少,因此,如何开展亲职教育研究是今后需要重视的内容。
(六)对国外早期干预操作技能的应用应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从目前的研究来看,特殊儿童的早期干预已经总结出颇见实效的干预技术,但是这些干预技能还不成体系,不利于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家长的实际操作。如果能形成系统的、完整的早期干预方案,将更有利于早期干预的推广和实施。
发布于2013年04月01日 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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