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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内幕揭秘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4-02 13:16 编辑: 网络 查看:

马三家女子劳教所?“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中国最“罪恶”的劳教所!据她们自己讲述,在劳教所里,她们惨遭迫害,有的人一进去就要被电击一两个小时,在劳教所每天被强迫劳动13个小时,并且和艾滋病人关押在一起。

肖溪说,近几年来,在“维稳”名义下大批上访者被送进劳教所,劳教所的压力空前增大,成为干警和劳教人员冲突的主要原因,“他们不承认罪错、不劳动,我们左右为难”。

在上访人员看来,她们的处境相比起“普教”来还好一些,院方多少会有所顾忌。普教人员除了超时劳动、“卡齐”、抄作业之外,还要承受干警和“四防”时常的体罚。在刘华和陆秀娟《上访日记》中,有多处盗窃、卖淫、传销等劳教人员因为完不成任务或生活细故被殴打的情节,其中称一个卖淫劳教人员王素芝被带班人员按头打成精神错乱,盗窃劳教人员温暖更是因劳动不合格而被打得臂青面黑。照料朱桂芹的普教人员林景云也在抚顺市148法律所的调查笔录中作证,她本人挨过两次打,“这里的管教都狠”。

在女子劳教所警卫室的墙上,端端正正张贴着《司法部劳教局关于加强劳动教养警察文明执法的若干规定》,但教养人员看不到这一纸公文。(本文全长近2万字,完整版本参见2013年4月号《LENS视觉》杂志)

走出“马三家”

2013年2月初,一位新近解除劳动教养的女访民找到大连人王振,交给他一封用蝇头小字写在皱巴巴纸上的“呼吁书”。这是一封从劳教所发出的要求废除劳教公

开信,签名者中包括王振的妻子刘玉玲。刘玉玲2012年8月被判劳教,眼下仍在辽宁马三家女子劳动教养所里羁押。

这位女访民告诉王振,“呼吁书”是她包在裹紧的小塑料卷内,藏在阴道里带出劳教所大门的。

这个情节,像是一年多前王桂兰经历的回放。

2011年9月,62岁的王桂兰走出了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的铁门。出门之前,她的身体经过了搜检,防止夹带违规物品。无人想到,王桂兰在阴道内藏匿了一卷同宿舍学员刘华写的《劳教日记》。“过关”之后,她一身冷汗。

这份写于防雨绸上的日记字体密麻,依稀可辨以下几天的记载(括弧内为补正错讹):

2011年6月22日

因盗(入所)劳教学员温暖没完成定量产量,赵兰(注:从学员中选拔的带班人员)连续打温几天,脸头部柴块黑一块伤,晚上回号加班代活干(到)晚10点,罚坐(做)执(值)日打扫厕所,残酷折磨。6月22日割腕自杀未成。罚执(值)日,加期,晚加班(到)10点多。

2011年8月18日

学员张亚华(被)赵兰拉去车间后面仓库脚踢,张亚华阴部肿,无法便尿。

……

此前一年,马三家劳教人员陆秀娟用棉大衣空白商标布缝成的小本子上,如此记录自己“上大挂”的经历(这本日记被藏在挖空的肥皂中带出劳教所):

走到一个空屋里张拿出她早以(已)准备好的手铐,把我的右手铐在右边的两层床的顶干(杆)上,把我的左手铐在左边底层干(杆)下,把我的两只手扣在两张床的中间,她用脚很(狠)踹床一下,把我坤(抻)在两张床的中间,当时我的双臂坤(抻)得特别疼,当时古(骨)头就像散了架子,坤(抻)我长达6个多小时,从早8点多坤(抻)到下午2点多钟,我被坤(抻得)昏死过去,等我醒来时我的脑袋特别疼,麻木,嘴里都是药味……

从马三家女子劳教所里走出来的上访者们,对此都不陌生。劳教所里的经历,加添了她们自认为遭到的不公,从走出马三家大门的第一天起,就开始再次上访,并面临再次“入门”的风险,多数人不免“二进宫”。和那些秘密的证物一块带出来的,还有身体上难以褪去的印痕。

2013年2月的一天,北京南郊东高地的一处民宅里,几位从马三家走出的上访者们做了顿“团圆饭”。其中两名残疾人的拐杖倚在门边,在客厅和厨房之间,她们近90度地弓着肩背,一步一步挪动。门牙松动,桌上稍有嚼头的菜肴都剩下了。为遮丑染过的头发之下,所有人的发根都已花白。难得一聚的几位“学友”背后,是望不到头的一长串名字:刘华、陆秀娟、朱桂芹、赵敏、王桂兰、梅秋玉、王玉萍、郝威、盖凤珍、李平、胡秀芬、曲华松,以及尚未走出劳教所的刘玉玲……

直到2013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年内停止劳教制度,以及对上访者不再批准劳教,她们才看到了彻底走出马三家的希望。但马三家仍在接收劳教人员的事实,以及尚在劳教所中羁押的同伴的境遇,却使她们心有余悸。

马三家女子劳教所,是辽宁全省女性教养人员集中羁押的地方。个中情形,远非“劳动教养”四字所能传达。

她们在高墙内的生活轨迹,借助记忆、身体创痕和以各种方式带出的物证,加上部分诉讼文书、律师笔录,以及知情者的证言,约略得以还原。

入院

2007年8月初,王玉萍在拘留所关押十天后被送进了劳教所,当时她患有子宫肌瘤,裤裆和留到腰际的头发都被出血浸透了。入所时要体检,王玉萍自述扶着墙勉强接了尿,医生眼皮不搭就说这是尿,“我说这是血啊不是尿,她就说‘扔了’!”

按照公安部1982年发布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严重病患或丧失劳动能力者,劳教院不能接收。锦州医学院附属一院在2007年3月出具的一份诊断书显示,王玉萍身患重度贫血、子宫肌瘤,需要输血。但王玉萍仍旧被送进了马三家。入院之后,由于无钱,劳教院没有为其治病。十天中,下身流血不止的王玉萍被要求每天出工干活,给棉衣打包,一个心肠好的队长吩咐学员找来破棉花垫在她身下。一直等到丈夫卖了父母的房凑够了钱,王玉萍才被送进医院动手术。

朱桂芹是抚顺人,1998年曾患结核性脑膜炎,留下脑梗等后遗症。因为哥哥朱传清在劳教期间遭殴打造成重度脑外伤致残,朱桂芹多年上访,于2004年4月16日被押入马三家。入所时没有检查身体。

2003年6月底,抚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曾对朱桂芹做出鉴定,认定她患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一年。此时距这份鉴定表的时限还有两个月。但朱桂芹仍被分配到了劳教所二大队。当她提出“身体有病,有丧失劳动能力证明”,随即遭到了体罚。

身患疾病或者残疾之下“入院”的,还有盖凤珍、高凤兰和李平。三人都持有残联颁发的肢体残疾人证书。盖凤珍由于在看守所里绝食导致血红蛋白很低,高凤兰切除了半边肺叶,李平则因风湿性关节炎下肢麻木,但三人都未经过体检被送进了马三家。李平拿出残疾证,管教说“认公安不认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