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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结推手“访民”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 多名“维权”律

来源:网络转载 2015-09-01 07:12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维权圈”具体如何运作?

组织严密分工精细

◎组织结构

“维权圈”大体分为三个层级:组织核心层,包括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行政助理刘四新、律师黄力群等人;策划行动层,包括律师王宇、王全璋和推手吴淦、翟岩民、包龙军等人;跟风参与层,包括刘星、李某某等“访民”。

办案民警介绍,除了“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维权圈”里还有其他角色:专人负责拍摄现场情况,第一时间发到微信里;专人进行整理,发到境外网站。随后,一些网络大v进行评论、转发,从而给当地政府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资金来源

翟岩民、刘星等人供述:每次有声援活动的时候,他们会在网上募捐,有时也会得到境外资助。各地的访民谁想去声援,都能得到一些报酬和补助。“有些活动,律师群体也会给我们一些钱,我会把钱分给去参加声援活动的人,自己留下一部分。”翟岩民说。

◎联络方式

他们一方面定期组织聚会、聚餐,交流“经验心得”,商讨行动计划;另一方面,通过微信、qq群和“电报”等即时通讯工具沟通联络,进行煽动策划、开展业务培训。类似的群有很多,有的以热点事件命名,有的以行动目标命名,有的以共同利益命名。

“‘电报’主要用于组织串联,里面的言论基本都是攻击党和政府的。”翟岩民供述,“我们在里面策划、组织各种声援活动,可以设定时间删除图片和文字,就是不想让政府知道。”

人称“老道”、曾被公安机关多次处罚的“访民”刘星交代了通过“电报”等方式与翟岩民联系的情况,并承认翟岩民给他介绍了很多律师朋友。刘星还交代,在翟岩民的策划下,他组织“访民”到案件现场,通过静坐、喊口号、举标语、打横幅等方式,先后参与炒作湖南律师谢阳状告司法行政机关等近10起敏感案事件。

“在我们‘维权圈’里,把访民都称为公民,因为说访民不好听。”翟岩民交代,圈子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对现实不满、对政府不满,经常借助一些事件发泄、滋事,并宣扬“以被拘留为荣”。

炒作手法有哪些特点?

具有新奇特三个特点

对于锋锐所律师代理炒作案件的做法,多名犯罪嫌疑人将其描述为“新、奇、特”:

新,就是要有新思路,让律师不要像以往那样按照法律程序走。“在公安机关听警察的,在法庭听法官的,他们说什么是什么、不敢反抗,那样是不行的。要强势一些,不要听他们的,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理。”周世锋曾这样告诉翟岩民。

奇,就是能请到一些像吴淦这样的“奇人”。发挥这种人“敢冲敢打”的“特长”,做出一些常人做不出的事。比如,吴淦曾经把一女干部头像贴在裸体模特模型上,在网上直播“每日一睡”;也曾在法院门口给某高院领导“设灵堂”。

特,就是用一些特别的方式,例如,在网上网下声援炒作围观他们代理的案件;举报、投诉主审法官、办案民警和当地官员,号召网民对他们人肉搜索,给他们施压;组织案件当事人、亲友以及不相干的人围攻政法机关,以此向政法机关施压,达到在正常法律制度内无法达到的代理效果。

这么做能得到什么好处?

制造混乱提高名气

那么,这些“维权”律师、推手和“访民”在一次次“维权”炒作中能获取什么好处?他们这样做是否还有更深层的目的?

黄力群、翟岩民、吴淦、刘星等人供述,他们的目的就是扬名获利、制造社会混乱。这种炒作模式之下,每一个环节的参与者都有利可图。

对于律师而言,本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他们介入后使得事件、案件的关注度更高,造成的社会影响更大,律师也会因此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如果能代理还能挣代理费。

对于律所里的非律师人员,例如吴淦,“在炒作敏感事件中,既提高了名气,扩大了影响力,而且在每次募捐中借机敛财,落下了不少钱。”又如,负责向境外网站发“声援”新闻的人员,“他们发完东西署自己的名字,那些网站的人会找到他们,给他们钱。”

对于“访民”而言,尽管与这些敏感事件没有关系,但他们参与其中,首先能够借机让自身诉求得到律师的援助;其次,能够引起自己家乡政府的关注,对于解决自身诉求有利;同时,还能得到一些经济方面的利益,除了差旅费实报实销之外,还能得到数百元的补助,如果被拘留还有“拘留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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