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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维权”事件黑幕(2)

来源:网络转载 2015-09-16 07:10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人称“老道”、曾被公安机关多次处罚的“访民”刘星交代了通过“电报”等方式与翟岩民联系的情况,并承认翟岩民给他介绍了很多律师朋友。刘星还交代,在翟岩民的策划下,他组织“访民”到案件现场,通过静坐、喊口号、举标语、打横幅等方式,先后参与炒作湖南律师谢阳状告司法行政机关等近10起敏感案事件。

“在我们‘维权圈’里,把访民都称为公民,因为说访民不好听。”翟岩民交代,圈子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对现实不满、对政府不满,经常借助一些事件发泄、滋事,并宣扬“以被拘留为荣”。

专门炒作“热点”事件煽动网民对政府不满情绪

警方查明,在多起敏感案事件中“冲锋在前”的“超级低俗屠夫”吴淦,是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专门聘任的行政助理。他虽然不是律师,但在所里“地位”特殊,月薪过万还有专门的“活动经费”,深受周世锋的倚重,直接参与该所的重要决策。

“吴淦曾经发起声援山东曲阜薛某某案件、黑龙江建三江事件和郑州十人被拘事件。吴淦毫无法律背景,周世锋就是为了利用吴淦的名气提高锋锐所的名气和影响力,同时也获得更多的案源和财源。”翟岩民认为,周世锋看中的,正是吴淦什么事情都敢干,并且点子多,行为足够吸引眼球。

据介绍,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热点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和网民跟进,煽动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是锋锐所一贯推崇的做法。

“周世锋在代理案件时,除了看代理费的高低之外,主要看有没有炒作点。”犯罪嫌疑人、锋锐所律师黄力群供述,“周世锋自称律师界的宋江,专门招收一些不遵守法律准则的‘死磕’律师,用违法的手段炒作代理的案件。他主动把这些人拉拢起来,给他们资助,让他们觉得有强大的后盾。”

办案民警介绍,遇有敏感案事件,这些“死磕”律师在庭内、网上公开对抗法庭,并幕后指使挑头滋事骨干组织访民在庭外、网下声援滋事,内外呼应,相互借力,成为炒作敏感案事件的直接推动力。

犯罪嫌疑人王宇就是锋锐所众多所谓“死磕”律师之一。据了解,王宇不仅被质疑律师执业履历造假和“吃空饷”,还曾于2008年12月在天津与铁路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将18岁的张某某打伤致其耳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出狱后,她热衷于插手炒作敏感案事件。例如,在代理苏州范木根案件中,她在网上发帖故意歪曲案情,使得很多人盲从跟进。开庭时,法院前就聚集了数百人“声援”、围观;庭审中,王宇大闹法庭,直至被当场带离,然后在庭外跟“访民”互动,一起打横幅、喊口号,引来更多人围观、制造影响。

各怀鬼胎扬名获利制造混乱另有所图

那么,这些“维权”律师、推手和“访民”在一次次“维权”炒作中能获取什么好处?他们这样做是否还有更深层的目的?

黄力群、翟岩民、吴淦、刘星等人供述,他们的目的就是扬名获利、制造社会混乱。这种炒作模式之下,每一个环节的参与者都有利可图——

对于律师而言,本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他们介入后使得事件、案件的关注度更高,造成的社会影响更大,律师也会因此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如果能代理还能挣代理费。

对于律所里的非律师人员,例如吴淦,“在炒作敏感事件中,既提高了名气,扩大了影响力,而且在每次募捐中借机敛财,落下了不少钱。”又如,负责向境外网站发“声援”新闻的人员,“他们发完东西署自己的名字,那些网站的人会找到他们,给他们钱。”

对于“访民”而言,尽管与这些敏感事件没有关系,但他们参与其中,首先能够借机让自身诉求得到律师的援助;其次,能够引起自己家乡政府的关注,对于解决自身诉求有利;同时,还能得到一些经济方面的利益,除了差旅费实报实销之外,还能得到数百元的补助,如果被拘留还有“拘留补贴”。

对于翟岩民这样的推手而言,每参与一起敏感案事件,能领到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的“补贴”,在“圈”内的名气也越来越大。“我感觉很好,因为我没有收入,既可以赚钱,又可以得到别人特别是访民的尊重。”

对于锋锐律所而言,炒作是扬名获利的“捷径”。经过一系列热点案事件的炒作,锋锐所名声大振、财源广进。正如周世锋所言,用法律框架内的方法很难打赢一些官司,就是要用法律之外的手段赢得官司,让其他人都看到锋锐所在这方面的本事。

不管有什么诉求都要在法治轨道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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