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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鋒銳律所多名律師被刑拘 涉炒作敏感案件(3)

来源:网络转载 2015-07-19 19:14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炒作案件“新奇特”

  對於鋒銳所律師代理炒作案件的做法﹐多名嫌疑人將其描述為“新﹑奇﹑特”﹕

  新﹐就是要有新思路﹐讓律師不要像以往那樣按照法律程序走。“在公安機關聽警察的﹐在法庭聽法官的﹐他們說什麼是什麼﹑不敢反抗﹐那樣是不行的。要強勢一些﹐不要聽他們的﹐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處理。”周世鋒曾這樣告訴翟岩民。

  奇﹐就是能請到一些像吳淦這樣的“奇人”。發揮這種人“敢沖敢打”的“特長”﹐做出一些常人做不出的事。比如﹐吳淦曾經把一女幹部頭像貼在裸體模特模型上﹐在網上直播“每日一睡”﹔也曾在法院門口給某高院領導“設靈堂”。

  特﹐就是用一些特別的方式﹐例如﹐在網上網下聲援炒作圍觀他們代理的案件﹔舉報﹑投訴主審法官﹑辦案民警和當地官員﹐號召網民對他們人肉搜索﹐給他們施壓﹔組織案件當事人﹑親友以及不相干的人圍攻政法機關﹐以此向政法機關施壓﹐達到在正常法律制度內無法達到的代理效果。

  “鋒銳律師事務所代理﹑炒作過多起敏感案件。”黃力群說。周世鋒經常教唆律師在代理案件中故意挑事﹐這些律師回北京時﹐周世鋒還會安排人員拿著鮮花去接站﹐並公然表揚這些律師干得好。

  靠炒作案件揚名獲利

  這些“維權”律師﹑推手和“訪民”在一次次“維權”炒作中能獲取什麼好處﹖

  黃力群﹑翟岩民﹑吳淦﹑劉星等人供述﹐他們的目的就是揚名獲利﹑製造社會混亂。這種炒作模式之下﹐每一個環節的參與者都有利可圖。

  對於律師而言﹐本身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他們介入後使得事件﹑案件的關注度更高﹐造成的社會影響更大﹐律師也會因此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如果能代理還能掙代理費。

  對於律所裡的非律師人員﹐例如吳淦﹐“在炒作敏感事件中﹐既提高了名氣﹐擴大了影響力﹐而且在每次募捐中借機斂財﹐落下了不少錢。”又如﹐負責向境外網站發“聲援”新聞的人員﹐“他們發完東西署自己的名字﹐那些網站的人會找到他們﹐給他們錢。”

  對於“訪民”而言﹐儘管與這些敏感事件沒有關係﹐但他們參與其中﹐首先能夠借機讓自身訴求得到律師的援助﹔其次﹐能夠引起自己家鄉政府的關注﹐對於解決自身訴求有利﹔同時﹐還能得到一些經濟方面的利益﹐除了差旅費實報實銷之外﹐還能得到數百元的補助﹐如果被拘留還有“拘留補貼”。

  對於翟岩民這樣的推手而言﹐每參與一起敏感案事件﹐能領到少則數百元﹑多則數千元的“補貼”﹐在“圈”內的名氣也越來越大。“我感覺很好﹐因為我沒有收入﹐既可以賺錢﹐又可以得到別人特別是訪民的尊重。”

  對於律所而言﹐炒作是揚名獲利的“捷徑”。經過一系列熱點案事件的炒作﹐鋒銳所名聲大振﹑財源廣進。周世鋒說﹐用法律框架內的方法很難打贏一些官司﹐就是要用法律之外的手段贏得官司﹐讓其他人都看到鋒銳所在這方面的本事。

  周世鋒被指作風有問題

  另據警方初步查明﹐周世鋒挪用律所數百萬元資金﹐與至少5名女子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

  據黃力群向警方供述﹐周世鋒本人與鋒銳所裡一些女律師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律所上下都知道周世鋒的個人作風問題很大。“律所的老人有總結﹐周世鋒是男人用盡﹑女人下手”。

  黃力群介紹﹐據他瞭解﹐此前一位女工作人員向北京司法局和律協舉報周世鋒﹐稱她在向鋒銳律師事務所調動工作過程中﹐周世鋒對她有不軌行為﹐還收取調動人員每人2萬元。

  綜合新華社﹑《人民日報》﹑新京報記者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