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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检察机关加大教育培训:无形推手成效明显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8-23 18:31 编辑: 网络 查看:

  “论辩赛是提高公诉人职业素养和能力的操练形式,参加这样的比赛对我们出庭公诉有很大帮助……”2010年12月6日下午,首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尘埃落定,浙江代表队选手鲍键在赛后表达了这样的感受。大赛评委、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则对选手们的表现给予高度评价,称赞他们展现了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的精神风貌。 

  此次大赛正是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检察教育培训力度、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的一个缩影。虽然教育培训对人员素能的影响、提高往往“不显山不露水”,但是近年来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却一直在扎实地推进,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代表、西北民族大学教授于洪志表示,检察机关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性工作来抓,这一点我们“有目共睹”。 

  大规模正规化岗位培训:扎实推进、不断深化 

  2009年可以说是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一年:年初,高检院印发《2009年B2012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7月又召开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对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高检院完成了对各省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和1800多名基层院检察长的轮训,全年培训检察人员10.8万人次。 

  2010年,则是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化之年。高检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提供的一组培训数字颇为“空前”:2010年,举办全国基层院检察长轮训班9期,培训1506人;启动对省级院业务部门负责人轮训,举办高级检察官研修班12期,开展“两个证据规定”和民行检察等专题研修班9期,培训省级院业务部门负责人近300人;举办省级院和地市级院政工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研修班6期,培训810人;利用“中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网”开展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网络培训,培训拟晋升人员9057人…… 

  各地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和高检院部署,紧密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对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要求以及检察人员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正规化岗位培训。特别是西部地区和基层院,从提升队伍素质、促进检察事业和检察队伍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努力克服工作任务繁重、培训经费紧张等困难,大力推进检察教育培训。云南省检察院实施“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战略,仅2010年就在北京、重庆、昆明等地培训州、市及基层院中层干部、业务骨干达6800余人次。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邸瑛琪表示:“河南一个基层院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分批分期将60多名业务骨干送到北京大学培训一周,可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提升检察官素质,这种做法一定能为检察机关赢得老百姓的信任。” 

  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培训检察人员近12万人次。 

  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着力“求特求新求实效” 

  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具有对象的普遍性、内容的实战性、形式的多样性等特点,简便易行、收效明显,可以有效解决工学矛盾,降低培训成本。近年来,练赛结合、学用一致的岗位练兵内容形式进一步丰富,各种技能训练、业务竞赛在检察机关广泛开展,成为集中培训的有力补充。 

  好的经验和做法,应该用制度固定延续。2010年2月,高检院下发了《全国检察机关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指导意见》,要求逐步建立健全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和不同层次检察人员的岗位素能训练活动指导标准、业务竞赛活动纲要,构建规范化“练、赛活动”制度机制体系。 

  这一指导意见的出台,让本已不断升温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呈现“如火如荼”之势:2010年,仅高检院有关部门就组织开展了全国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业务竞赛活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岗位练兵、业务竞赛逐渐成为业务指导的一种有效载体和重要方式,有力带动了检察队伍执法素能和执法水平的不断提升。 

  各地检察机关纷纷行动,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着力在“练、赛”活动内容方式上求特求新求实效。江苏省检察院先后组织了全省岗位大练兵法律文书竞赛、公文写作竞赛和司法警察警务技能竞赛和19次专项条线竞赛;重庆市检察机关以真实案件为题材,采取实案评析、实际操作、实庭观摩的练兵方式,较好地引导干警岗位成才;黑龙江省地两级检察院将岗位练兵的“操场”移至执法办案第一线,广泛开展“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例为教材,以出庭公诉人和辩护人为老师”的岗位练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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