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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锤定音:谁是炒作豪车暴利的推手

来源:网络转载 2015-07-01 18:00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前天和一位从事汽车销售30多年的汽车营销专家,在腾讯微博上探讨此次炒作豪车暴利,掀起进口车反垄断风波的起因。他说,其实这是伪命题,在进口车价格下滑的档口指责暴利,真是见鬼。想了半天,无非是争夺总代理权,因为只有总代理稳赚钱。最可悲的还是我们的一些媒体,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一些利益集团是背后推手

  这位老兄的话一言中的。从8月初开始,这一炒作从上海首先发难,众多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前仆后继,推向全国甚至海外。一波未平又起一波,大打煽情牌、民族感情牌、愤怒声讨洋鬼子对中国人民的剥削和压榨。

  愤怒声讨过后,所有的矛头都指向《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指责这一办法给了汽车生产厂家过多的权力,现行汽车销售4S店模式挤压了汽车大卖场的生存空间。应该对《品牌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放开进口车的进口,推翻现行的4S店营销模式。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原来反垄断、反暴利都是借口,核心问题是修改《品牌管理办法》,让汽车进口贸易商、汽车大卖场可以分享进口汽车这块大蛋糕。

  一些利益集团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绑架或利用媒体,以达到自己的私利。什么民族感情,什么反暴利,什么反垄断,统统都是幌子。

  《品牌管理办法》维护消费者利益

  为了规范汽车品牌销售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05年,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发2005年第10号令,《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从当年4月1日起执行。

  一位参与《品牌管理办法》制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办法的核心是规范汽车生产厂家、经销商和消费者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品牌管理办法》规定,汽车供应商对未经汽车品牌销售授权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不得提供汽车资源。按照这一条款,在合法渠道购买汽车的消费者如果车子出了问题,可以直接找到授权的汽车供应商,不会扯皮没人管。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但是,这一条款堵住了不少汽车进口贸易商从国外进口非中国版汽车的路子,汽车大卖场也不能直接销售汽车,只能成为汽车4S店的延伸。

  《品牌管理办法》从开始实施就遭到了一些利益集团的围攻,借口是给了生产厂家绝对控制权,特别是进口汽车的销售权大权旁落,钱全让外国人赚了去。

  8年过去,一直被攻击的《品牌管理办法》迄今仍在执行,而且没有修改时间表。

  一位熟悉进口汽车业务的专家告诉记者,如果放开平行进口,就会有大批未经生产厂家授权的欧版车、中东版车进入中国市场。这些进口汽车不符合中国的标准、路况和油品。消费者买到后上牌照、维修和售后服务都有问题。实际上是坑了消费者。

  如果汽车大卖场直接销售汽车,对消费者而言是不负责任的。因为这些汽车大卖场根本没有维修和售后服务能力。

  我曾参观过北京亚运村汽车市场,其实就是一个一年365天,天天开门的汽车展销会,在这里订了车还得到4S店去提车、去开发票、去办理售后服务手续。

  4S店模式符合中国国情

  4S店是一种以四位一体为核心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包括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等(Survey)。

  目前国内乘用车销售普遍采用4S店的销售模式,全国95%以上的汽车都是通过4S店销售出去的,全国各个品牌的汽车4S店加在一起,有数万家,从业人数上百万人。

  作为汽车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延伸,4S店有其特有的优势:一是能够确保消费者买到货真价实的原厂汽车产品;二是能够享受汽车厂家承诺的免费保修或保养;三是能够更换到原厂零配件,保证了零配件的纯正性和质量;四是能够保证修车的质量和汽车的安全;五是能够保证该品牌正常的销售秩序。

  随着4S店在国内的普及,包括维修在内的汽车售后服务得到加强,国内汽车服务水平整体大幅提高。最近两年马路上趴窝的车越来越少,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总则第四条规定:"境内外汽车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自产汽车的,应当建立完善的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体系,提高营销和服务水平"。汽车4S店模式和这一要是一致的,不但不会改变,只会更加完善。一些汽车品牌的4S店过于豪华,投资巨大,还有一些品牌的4S店布局过于密集,这些都需要不断改进。

  业内人士认为,在当前国内假冒汽车零部件泛滥,路边店坑蒙消费者时有发生的情况下,4S店这种集销售、维修、服务一体的营销模式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对消费者利大于弊,不会轻易改变。

  原标题 [一锤定音:谁是炒作豪车暴利的推手]

[责任编辑:丁玉冰]